加拿大联邦&美国联邦的区别AND联邦&邦联-逃避-完美-加拿大历史(之二)

我们接着说加拿大的建国。

上次说到在PEI的夏洛特顿召开的加拿大“建国筹备会”第一次会议上,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下个月去魁北克开第二次“建国筹备会”。

这样换着地儿开会,真的很好么?

大家是否似曾相识?

毕竟PEI.魁北克,那都是风景美的不要不要的世界级风景区呀~~

尤其PEI的大龙虾,那是完全满足了吃货们的一切想象的呀~~

魁北克,那更是旅游战斗机中的经典战斗机呀~~

好吧~不管怎么样,说一个月后开会,夏洛特顿会议之后的一个月,加拿大第二次党代会,魁北克会议如期召开啦!!!

议会的内部是长这样的,当然这已经是现在的议会了~~

当年的画风可不是这样的,那绝对是:那场面,真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上次的代表啤酒没喝够,又换场子接着喝了

可是这样欢乐祥和的气氛只维持了一天—

这些代表在一二次会议期间回自己老家,本来有个任务是推动议会通过夏洛特顿的草案,但是无一例外都没有获得全部的通过。

因为魁北克会议是讨论细节的,

所以大家只度过了欢乐祥和的第一天,第二天开始就真刀真枪地开始吵起来了

吵架,在现在的各国议会那是常态。往好了说,各抒己见;往坏了说,各怀鬼胎。但不管怎么说,吵架总比动手好,这就是议会这种政治形式存在的最大意义。

通过吵架,最终能统一思想,少数服从多数,找到不同利益人群的最大公约数,这个体制就能得以运转

魁北克会议的吵架过程已经有很多史书讲过了,咱们就不费劲了,直接说结果:

首先是麦当劳叔叔提议的,建立一个单一中央集权国家

被否定了。

因为中央集权:

要么是欧洲那种小国家,中央直接插到基层行政单位,州省政府没多少事儿可干。

要么是中国这种虽然地方大,但是各省都自觉服从中央的

(大家想想,中国造反,没听说终极目标是当省长的吧?都是冲着皇帝的位子去的。因为当省长没用,总有一个皇帝来灭了你)。

那么就剩下联邦或者邦联了。邦联没太大讨论价值,本身差不多就是了,要想进一步的话,肯定得奔着联邦制去。那么就是两级政府,中央政府负责全国性的公共事务,比如国防外交等等,省政府负责地方事务,比如地方经济,医疗,教育等等

联邦?邦联?

网友“一新”率先晕倒:华联超市?联华超市?

网友“Yangtong Lin”急忙送上“急救包”:邦联强调的是邦, 联邦强调的是联, 邦联比联邦要松散的多

铛铛铛铛~~~

下面我们给出正确标准答案:

(长文,慎入!有长文恐惧症者可直接跳转到 i’m sorry i dont understand~~)

不同点:

  第一、二者的含义不同。联邦也称“联盟国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统一国家,如现在的美国、德国、印度等。

  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形成的一种国家联合,如现代的欧盟、东盟等实际上就是邦联。

  第二、两者的范围不同。联邦的范围小,邦联的范围大,邦联之中有联邦,但联邦之中无邦联。欧盟中就包含了一些联邦国家,如德国。

  第三、两者的机构不同。联邦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邦联无联邦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其主要机构是邦联的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

  第四、两者的职权不同。联邦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的地位高于组成单位,一切重大权力均属于联邦中央政府,联邦法律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法律不得与它相抵触,联邦法院的判决,其效力适用于全国,各州政府、法院和公民均有遵守的义务;参加联邦的各州,可以根据联邦宪法制定本州宪法和法律,可以建立本州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并在自己的管辖区内行使权力,领导下属各级政府。

  邦联的活动只限于特定方面,其首脑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过成员国认可才能生效,但无法律效力,各成员国仍是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各自拥有立法、行政、外交、军事、财政等方面的权力。

  第五、两者的国际交往不同。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不过有的联邦国家也允许成员国有某些外交权。

  邦联不是国际交往的主要主体,其成员国各自保持内政和外交上的独立,具有主权实体性质的仍是成员国。

  共同点:

  第一、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都属于复合制。

  第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如: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进一步集中和统一,曾属于邦联的美国、瑞士、德国先后改组为联邦,相反,属于联邦的原苏联于1991年年底成为独联体(实际上已成为松散的邦联)。

  总之,邦联是“国家的联合”,而联邦则是“联合的国家”。

从外表上看,这个即将诞生的加拿大联邦和隔壁老王(噢~不~是隔壁老美)不是差不多吗?

看看老王(不~老美)和老婆的内战,那打得是如火如荼。

虽然南北战争的起因,是多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但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对这边开会的代表们有巨大的影响

—-那就是无论南方州北方州,理论上可都是属于美国的一部分,说打就打起来了。而美国中央政府居然无力制止,这就凸显出中央政府的弱势地位和州政府的强势地位

这个简直不叫前车之鉴,这个根本就是眼目前的事儿!

这样的局面一定要避免!

所以麦当劳叔叔强势号召:以后的省权不能高于国权!

美国当初的两级政府分权,国家负责什么~~地方负责什么~~

大部分权力都分清楚了,但是总有当时没想到的一些权力和一些模糊的权力,当时没说那么清楚。

美国的规矩是,但凡扯不清楚的权力那就归了各州,国家那一级是很明确的,就那些儿~~

所以魁北克会议商定,咱们加拿大绝不那么干!

也是分权—-

但是反过来,只要是说不清楚的权力,全归中央政府!

也就是说,省权是清楚的,就那些儿~~

省府表示如下

接下来一个问题是总理。隔壁老王(MEI)的总统是选出来的,总统和议会的多数党不是同志的情况比比皆是。

这个的缺点也很明显,

一直到今天,

美国的总统和议会对着干,双方不共戴天的事儿都经常有,有木有?

这么搞,真正的国家大事很有可能就给耽误了。

所以这个方式也被代表们否决了,

于是大家都同意,咱们不选总理,咱们选执政党,执政党的党首自然成为总理

然后是议会问题。这个倒是分歧不大,一致同意采用两院制,因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上下两院制或曰参众两院制本身是个蛮合理的制度。

那么两院制是个什么东东呢?

我们下个星期再说

每天一点点~~一点点了解~~一点点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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