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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海外中国公民护照“全球通办”

1月17日,外交部举行领事工作年度国内媒体吹风会,外交部领事司司长崔爱民在会上重点介绍了2019年领事工作在维护海外中国公民和企业安全与合法权益、推动中外人员往来便利化、深化领事证件“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和最新举措,并展望了2020年领事工作重点方向。

立法工作

我国首部领事保护立法

有望近期出台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吹风会上了解到,外交部正积极配合国务院主管部门,推进首部领事保护立法工作。

据崔爱民透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民众不断增加的海外安全需求,外交部正积极配合国务院主管部门,推进首部领事保护立法工作。

崔爱民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出台后将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的专门立法,也是第一部针对海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的专门立法,在领事工作法治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据介绍,这项工作始于2006年,十三年来,外交部先后2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得到了媒体及民众的广泛关注和积极肯定。目前立法相关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出台在即。

领事服务

海外中国公民换补发护照

申请材料进一步简化

崔爱民介绍,为全面提升领事服务质量,各驻外使领馆将于2020年2月1日起实施以下便民举措:一是实现护照“全球通办”并进一步简化海外中国公民换补发护照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今后,海外中国公民可向我国任何驻外使领馆申请护照换补发。如果是换发,仅需提供原护照、国籍状况声明书、照片和申请表。如果是补发,另提供遗失或损毁情况说明即可。

二是取消对海外中国公民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后申请补发护照的限制条件。以往,短期出国,也就是在国外停留不超过180天的中国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等情况,驻外使领馆一般为其回国颁发旅行证而非护照。今后,我国将不再把在国外停留满180天作为补发护照的限制条件。

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的中国公民,只要时间允许能等待新护照的制作和邮寄,驻外使领馆可以应其要求为其补发护照。

签证便利化

与亚美尼亚签署的免签协定

1月19日正式生效

据崔爱民介绍, 2019年,中方同亚美尼亚、苏里南签署了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与安哥拉、乌兹别克斯坦、巴拿马达成了互发多年多次签证的互惠安排。其中,与亚美尼亚签署的免签协定将于1月19日正式生效。亚美尼亚将成为欧亚地区继白俄罗斯之后第二个与我国现全面免签的国家,同时也是全球第15个与我国实现全面免签的国家。目前我国公民持普通护照可以免签或落地签的形式前往全世界71个国家和地区。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外交部共与18个国家举行领事磋商和会晤,商谈中外互免签证协定、签证便利化互惠协议或安排。(张丽)

 来源: 新华社据《北京青年报》 2020年1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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