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商律:法律小思220 遗嘱和委托书(1) 为什么需要遗嘱?

大多数加拿大人(62.1%)没有遗嘱。11.7%的加拿大人有遗嘱不过已不适合用应更新。一共73.8%加拿大人没有可以用的遗嘱。去世时没有遗嘱,有以下后果:

1.  你不能决定遗产分给谁,安省政府决定你的财产会怎么分。省政府分配方式可能不合你的心愿,尤其下面几种情况会有很不公平的结果:

(a) 你分居了,但没有离婚。 如果没有遗嘱,你的前配偶很可能成为你遗产的执行人,并继承你的大部分或全部的遗产。

(b)你有了配偶不过没有合法结婚,如果没有遗嘱,你的配偶很可能不会继承任何遗产。就算她有优先权成为你的遗产执行人,而你的遗产可能会传给你的父母或孩子(或前配偶!)。

(c) 你有一个二婚家庭,希望你自己的孩子收到你的一些资产。 没有遗嘱的话很可能大一部分传给你的配偶和你配偶的子女。

2. 你不能选择谁来管理你的遗产。 法院会指定谁来做你遗产的执行人。法院指定的人有可能不是你自己愿意的人。

3. 如果没有遗嘱,遗产过庭的过程可能会更昂贵,更麻烦和更耗时。

4. 你的遗产和家属可能要付更高的税,因为你没有提前计划减轻税收负担。

5.  你不能为你的孩子选择监护人。

(蒋商律:蒋虹多伦多商务律师www.jhwbizlaw.com 普遍讨论投资非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