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商律:法律小思201-董事责任(2): 董事自己必做责任

 

除非股东用全体股东协议把董事的责任拿了,安省和联邦公司的董事会必须管理或监督公司业务。不过董事会通常会将日常业务管理委派给公司高管,而董事会只是对高管的决定做监督。董事会主要设定公司的总体方向, 比如公司融资活动,潜在业务,合并,资产重组, 遵守法律等。

不过有些董事会责任是不可以委派给高管的, 这些责任必须董事会自己决定,包括:

-指定公司高管;

-决定股东大会要批准的问题;

-公司发股份;

-公司发期权或其他可转股份的证券;

-回收公司股份;

-分红;

-批准财务报表;

-批准,修改或废除公司内部章程;

-聘请券商为公司融资。

另外在加拿大每个董事都必须自己做自己的董事决定,没有替代董事或备用董事的。

(蒋商律:蒋虹多伦多商务律师www.jhwbizlaw.com 2020普遍讨论投资非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