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商律:法律小思224 遗嘱和委托书(5) 谁能写遗嘱?

只要到了法定年龄和理智清醒的人都可以写遗嘱。安省的《替代决定法》规定,18岁或以上的人就到了法定年龄认为能够处理自己的财产可以写遗嘱。第二个要求是理智能力(mental capacity),也就是说要头脑清醒, 要懂得五个因素: (1) 自己财产是什么有多少; (2) 谁会继承自己的财产; (3) 自己要写什么遗嘱条款;(4) 这些因素如何相互影响; (5)有把自己财产有序处理的愿望。

因此,最好在因身体疾病或可能损害理智能力(如血管性痴呆或老年痴呆症)疾病之前准备遗嘱,避免怀疑你是否有足够的理智能力。

第三方(尤其是非遗嘱受益人)可以在你提供遗嘱指示和签遗嘱时对你的理智能力做笔记,这可能会有所帮助证明你头脑清醒。例如,医生可以对你的身体健康和精神能力做笔记。如果以后有人用你的精神状态为理由反对你的遗嘱,这些笔记可以作为支持你的遗嘱的证明。如果你的遗嘱是在律师楼签的,律师的职业义务会要求他们确保签遗嘱的人有必要的理智能力给律师发遗嘱的指示和签遗嘱。

一个人一旦缺乏理智能力,就不能写自己的遗嘱。在这些情况下,安省财产监护人不能帮财产拥有人做遗嘱,这些人的财产只有按非遗嘱的安省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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