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商律:法律小思233 遗嘱和委托书(14)怎样把遗产留给儿童?

在安省,未成年儿童(18岁以下)无权直接继承遗产。如果孩子是遗产收益人(无论是按遗嘱或没有遗嘱按安省法律),有四个选择:

(1)遗嘱里为孩子建立信托(trust), 并命名受托人(trustee)。受托人可以是遗产执行人(executor),也可以是其他人。受托人将按照遗嘱中指定的方式持有给孩子的遗产。遗嘱可以写什么时候受托人把遗产发给孩子, 所以可以不必满18岁就给。

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里没有为孩子的继承建立信托,那么剩下的三个选择是:

(2)如过遗产额少于一万加元,遗产可“以信托方式”支付给孩子的父母。

(3)可以把留给孩子的遗产支付给法庭。法院(安省政府)将为孩子托管财产,直到孩子年满18岁为止,此时孩子可以将资产拿走。

(4)支付给孩子的“财产监护人”。法院可以任命儿童的财产监护人。然后可以将遗产支付给监护人,由监护人以孩子的利益持有财产。孩子的父母不是自动成为孩子的财产监护人。财产监护人必须要法庭指定。

因此,拥有一份遗嘱至关重要,而且遗嘱里要有建立留给遗产的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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