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商律:法律小思239 遗嘱和委托书(20) 遗嘱应该放哪里?

在安省,遗嘱过庭(probate)时遗嘱执行人通常向法院提供遗嘱原本。原本是对法庭保证过世人没有把遗嘱销毁。如果遗嘱原件在过世人手中,而在死亡时找不到,那么法庭就推认过世人把遗嘱销毁了而且意图是撤销遗嘱。一个遗嘱一般只有一个原本。

如果找不到遗嘱原本,通常要打广告(特别针对当地律师)找遗嘱。如果找不到,并且确信它存在,可以到法院去做遗嘱丢失申请,请求法院批准不用遗嘱原本。不过遗嘱丢失申请的程序既昂贵又耗时。如果无法找到遗嘱原本,并且法院不批准遗嘱丢失申请,那么遗产将按照前一个遗嘱分,或者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没有遗嘱的方式分。

因此,将遗嘱原本保持安全非常重要。 遗嘱原本通常以三种方式保存:

•自己保留。如果自己保留,应将自己保留在银行保险箱、自己防火防水的保险箱或类似地方。

•律所保留。以前写遗嘱的律师常常保留遗嘱原本。 然而,由于责任问题,现在许多律所都不再为客户保存遗嘱原本。 此外,当需要遗嘱时,幸存者有可能找不到拥有遗嘱原本的律师或律所。

•法院保留。 在安省,你可以交少量费用把遗嘱原件交给法庭记录员(court registrar)。法庭记录员通知安省遗产登记员(estate registrar)。遗产登记员有安省所有法院登记过的遗嘱的电子数据库。在写遗嘱的人去世之前,只有他/她何以进数据库。在写遗嘱的人去世后,其他人可以从当地法院搜索数据库。

无论你用那总方式保存遗嘱原件,一定要通知你的遗嘱执行人存放在哪里,以避免遗产管理出现延误。

(蒋商律:蒋虹多伦多商务律师www.jhwbizlaw.com 普遍讨论投资非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