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商律:法律小思248 遗嘱和委托书(29) 什么是“提前指示”(advance directive)?

安省的法律承认你在自己头脑清醒时指定对自己未来健康护理的选择。在美国,这被称为“生前遗嘱 (living will)”。在安省,我们叫“提前指示(advance directive)”。提前指示告诉其他人, 在你需要医疗服务但自己无法同意或拒绝治疗时,你对自己健康决定会怎末选择。例如,你可以给提前指示,说如果没有康复的希望,就不要继续做治疗,不要人工维持生命。

提前指示不必要书写。但是,你应该在个人护理委托书中加入提前指示。

提前指示可以帮助你委托人做出艰难的选择,因为他们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遵循你的意愿。根据安省的法律,如果你在有精神能力时下对未来的护理发了指示,你的委托人或其他替代决策者就必须要遵守你的指示,除非你的指示无法兑现。如果你没有提供任何预先指示,那么你的委托人会按他们认为最符合你的利益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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