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商律:法律小思286 私贷(private mortgages)(17) 什么是抵押贷款欺诈?
业主在申请抵押贷款时,可能会用谎言做欺诈。房主最常见的谎言是: (1)对工作职位、收入或服务年限撒谎; (2)说自己是拿年薪·或全职工作其实不是; (3)谎报首付额或首付来源; (4)将出租房报为自住房;(5) 隐瞒现有的抵押和/或债务信息; (6)谎报地产价值; (7)加不会住房也不会还贷款的共同借款人; (8)利用信用良好的虚假买家作为稻草买家购买房产并获得抵押贷款; (9)买房后与共同欺诈者合作把房产销售再销售故意增加价值,然后以虚增的价值获得抵押贷款。
最常见的非业主抵押贷款欺诈是身份盗窃。欺诈者假装自己是业主并用房子做抵押拿到一项或多项的抵押贷款,然后带着现金跑掉。或冒充业主注册伪造文件把房产证上现有抵押贷款撤销掉,再用房产做新的抵押贷款,把钱拿走。如果骗子真很贪心,甚至可能把房子卖掉,但出售比抵押更困难,因为买家必须要看房,所以房子必须是空的。
如果有身份盗窃案件,贷方手上留下的是没有抵押的贷款,并且一般政府无法追查欺诈者。通常,私人贷方唯一的补偿途径是向产权保险申请赔钱。不过,许多产权保险单都有特定于交易的“例外情况”,这可能导致产权保险公司拒绝贷方的欺诈索赔。
为避免身份盗用,贷方应该只和认识的人(包括经纪人)合作,使用可信赖的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例如对房子做评估、查业主背景, 做产权审查等)以及申请产权保险。借款人律师必须认真确认借款人的身份。
(蒋商律:蒋虹多伦多商务律师www.jhwbizlaw.com 普遍讨论投资非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