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商律:法律小思204-董事责任(5): 董事HST责任

在安省,企业提供商品和服务一般都要从客户那里收13%的HST,而企业自己买商品和服务要付给别人HST。 自己收的HST减掉自己付的HST,这个HST净额是要上交给税务局的。

HST有两部分,一个是联邦5%GST(goods and service tax), 一个是安省8%PST (provincial sales tax)。联邦《消费税法》(Exercise Tax Act)规定,如果公司没有上交净消费税金额(GST),公司董事与公司共同承担责任支付GST及其任何利息。而且,参与公司未支付、收取或上交GST的董事也有刑法犯罪可能,受最多1,000 美元的罚款加上GST净额的 20% 的罚金,以及最多六个月的监禁。

在安省,安省《零售销售税法》(Retail Sales Tax Act)规定、董事与公司对征收和上交安省销售税(PST)负有共同责任。如果公司没有交税,董事有个人责任交公司的PST。 如果公司不交PST是由于疏忽、粗心、故意违约或欺诈的原因,董事还可能交25%的额外罚款。如果公司最终破产,担任该公司清算人的董事将个人对公司的税款承担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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